各用人單位、普通高等學校:
為做好2017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及時向社會公開本市用人單位招聘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的信息,為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營造公開、公正、公平的就業環境,現開展2017年度用人單位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需求信息登記(以下簡稱“用人單位需求信息登記”)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需招聘2017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的本市各用人單位,應預先在上海學生就業創業服務網(www.firstjob.com.cn),完成用人單位需求信息登記,取得信息登記號。
完成用人單位需求信息登記的各用人單位,可在上海學生就業創業服務網(www.firstjob.com.cn)上更新招聘需求,傳遞最新招聘動態;也可隨時根據需要,通過網站搜索查閱本市各高校畢業生專業分布情況及符合要求的應屆畢業生的自薦簡歷。
2017年度用人單位信息登記號是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進滬就業落戶申請表上的必填內容。
二、登記條件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錄用應屆畢業生,均可以直接辦理用人單位需求信息登記。
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用人單位如需在上海地區錄用應屆畢業生,須事先向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可辦理用人單位需求信息登記。
三、登記材料
(一)有效期內《營業執照》掃描件(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除外);
(二)有效期內由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掃描件(已取得“三證合一”營業執照的企業除外);
(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需提交含有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的《法人證》或相關《登記證》;
(四)用人單位基本情況及人事部門相關工作人員聯系方式;
(五)當年度用人單位畢業生需求信息;
(六)若企業屬非法人單位的經審核同意辦理后,應同時上傳上月度《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費繳納通知書》掃描件。
四、登記辦法
由各用人單位在上海學生就業創業服務網(www.firstjob.com.cn)上自行申辦,詳見網站用人單位服務交流平臺指南。
各用人單位的招聘需求信息將在上海學生就業創業服務網上及時發布,請用人單位及時登錄并定期更新招聘信息。
請各普通高校協助用人單位做好2017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需求信息登記工作,為做好2017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咨詢電話:64829191
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
2016年11月5日